开封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试行)
来源:开封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7-05-11 浏览次数:1304
开封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试 行)
一、目的
为了强化市残联目标管理和落实绩效考核,增强部门团队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体现奖优罚劣,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对聘用工作人员2016年度工作进行考核,以达到提高组织整体效能,推动部门管理水平提高、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的目的。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奖励、职务调整、岗位变动、送培和下一年度奖励工资计发的依据。
二、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开封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康复教育中心、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和康复医院筹备处合同制聘用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标准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团结协作,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团结协作,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较差,群众反应较大,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较大失误。
四、考核办法
1.考核由综合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最终结果报单位领导审核;
2.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
3.考核程序:
程序 | 内容 | 日期 | 执行人 |
个人工作总结 | 岗位任务职责 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学习成长等 | 年底 12月25日前 | 聘用人员 |
部门负责人 评语 | 复核、考察 全年工作情况 | 年底 12月31日前 | 所在部门 |
单位领导审核 | 考评结果经办公会确定最终评判, 综合部公布结果 | 下年度 1月份 | 市残联 综合部 |
4.等级评定: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奖惩依据将通过综合评定等级决定。详见附表。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本项考核优秀比例占全体考核人员的15%,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者工资待遇晋升一级;一年考核不合格者主管领导约谈,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工资待遇降一等级,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六、附则
全部考核结果最终在市残联内部公示。考核结果及所有考核文档全部由综合部存档。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