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
来源:开封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4-12-26 浏览次数:847
[残联厅发〔20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卫生局:
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对预防儿童残疾、减轻残疾程度至关重要。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合作,规范0-6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工作,建立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机制,使残疾儿童能够及时发现并得到康复服务,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3年10月12日